四川省供应链服务行业协会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思路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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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8-10    来源:   浏览次数: 2074
 

一、制约协会发展的普遍现象

作为协会一员,自然心系协会发展。通过大量资料查询,不难发现协会普遍存在以下六个方面问题:

(一)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责权划分不到位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行业协会长期存在着作用不突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具体情况因“是否脱钩”而表现出两个状态。

1.“官办”色彩浓厚,成为某种程度上的“二政府”。行业协会大多是随着改革开放以及政府机构改革而发展起来的,其组建体制大致有三种形式:一是原政府的主管机构撤并或撤销后,在原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二是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建立;三是由企业自愿发起成立。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大部分行业协会对政府有着天然的“依赖性”,是协会演变为“二政府”的体制基础。同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目前对社会团体实行的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一方面行业协会的成立必须经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另一方面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把好登记关,对已经登记的民间组织严格监督管理。此项规定很大程度上强化了行业协会的行政隶属关系,是行业协会演变为“二政府”的组织基础。同时,许多行业协会为了强化自身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地位也寄希望于政府部门支持和帮助,还试图在经费、项目等方面从政府那里得到支持。因此,许多行业协会十分热衷与地方政府密切联系,进而延续及强化了某种程度的“二政府”。

2.政府职能转移不到位,协会业务萎缩。基于上述情况,脱钩以前许多行业协会承担了不少政府的职能,特别是在行业管理方面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脱钩以后,以前本由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大多被收回,使协会的业务发展受到较大的打击。即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但到目前为止,具体哪些事应该交给行业协会去做一直没有比较明确的法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交与不交,交多交少”的主动权完全在政府,如评比表彰、宣传培训、办展办会等大量本应赋予行业协会的职能仍被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所把持,政府没有真正放权,“越位”、“错位”及“缺位”现象比较普遍。

(二)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职能规定不明确

到目前为止,我国对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职能等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除《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外,目前行业协会的管理还没有其它的法律法规可依。而《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对行业协会的管理没有与其他一般社团区分开来,忽略了协会自身特有的属性、发展规律和作用。同时,现有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本上属于程序性法规,主要规定了社会团体在管辖、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只规定了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在成立、变更、登记时应尽的义务,没有规定社会团体具体的拥有的权利,也没有明确社会团体的地位、功能和作用,没有从法律上保障行业协会的权益,使政府部门在对待行业协会上,具有明显的主观随意性,这既影响了行业协会功能的发挥和健康发展,也影响企业参加行业协会积极性,从而使行业协会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行业协会重复建设,社会公信力不足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这就是所谓的“一地一业一会”原则的法律依据,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使行业协会具有行业代表性。但实际的状况是,行业协会重复建设情况非常多。一是在同一区域范围内重复设置。二是在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内重复设立,由于协会的分级管理,市县设立行业协会不受“一地一业一会”的限制,这也使得这种情况的重复设立更为突出,很多行业协会,市里的已经设立了,下面的县(市、区)往往也设立同样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的重复设立带来的直接问题是,协会的行业代表性受到削弱,政府部门难以确定哪个行业协会更能代表本行业,在委托职能或转移职能时存在疑惑。行业内的企业面对相似的行业协会,同样是无所适从,要么是对哪个都不认同,不加入任何一个协会,要么是迫以人情关系或部门压力,同时加入多个协会,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协会的业务职能也难以很好地落实。

(四)收入来源单一,财务运营困难

目前,行业协会的经费和收入来源包括会费收入、捐赠、服务收费、政府部门补助以及其他收入,其中近80%的协会其资金来源于会员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现阶段行业协会最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有少数协会可以通过提供有偿服务获得收入,但水平各有不同。由于大部分行业协会会员较少(或大量协会会费未能收齐),会费收缴额不足,缺乏稳定、充足的经费来源,如开展的活动内容多,则会处于入不敷出状态。为保证收支基本平衡,则往往采用减少活动内容的办法,从而导致协会凝聚力下降,继而影响会费收缴。协会运营处于恶性循环之中。所以,如何帮助协会形成良性循环机制,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五)人才紧缺,制约协会新业务的开展

由于大部分协会的业务状况和财务状况都不尽人意,协会工作人员收入普遍偏低,社会保障政策又未明确,协会难以吸引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都较强的人才,导致协会人力资源非常紧缺,从而又影响了协会新业务的开展。从被调查的协会中看出,目前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大部分为退休人员,年轻人比例很低,有的协会则全部是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尽管有丰富的经验,但往往会受体力、精力和学习能力的限制,使新业务的开展受到影响。

(六)行业协会服务能力欠缺,会员认同感不强

行业协会作为一种行业协调和自律组织,具有行业服务、行业代表、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等方面职能,其中行业服务是最重要的职能。协会应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如为会员提供信息搜集服务、技术指导、举办展会等。目前许多行业协会在行政、财务上与主管的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定位上更多倾向于政府的延伸,在履行职能时扮演着“二政府”的角色。加上很大部分行业协会规模小、活动少,经费严重不足,不能形成规模化、专业化配套服务,不能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帮助,企业只能走“有事找政府”的老路子。如果行业协会不能代表会员的利益,不能满足会员的服务需求,这就必然会员对行业协会的认同感不强,参加协会及参与协会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整体来说,行业协会受人才、资金、政策等方面的限制,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尽人意,只有不到10%的协会,其服务能力能满足会员企业的要求和自身的发展。这类协会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职能转移比较到位的协会,他们拥有相对其他协会更强势的资源和关注度;一类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应企业需求成立,初期有较大投入并能根据市场机制组织各类服务活动的协会。

二、应对措施

归根结底,上诉六方面问题可分为协会体制和运营两大类问题(前三个属于体制类问题,后三个属于运营类问题)。其中,体制类问题属于中国特色,它的格局和现象未来很长时间内不可破除且改变性不大。但在我看来体制类问题是双向性的,它既是协会发展的瓶颈,同时也是协会立身发展的根本。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责权划分不到位意味着在不逾越政府责权底线的前提下拥有大量可拓展空间;行业协会的性质、地位、职能规定不明确意味着协会拥有多角色定义,可适应多种不同环境;行业协会重复建设,社会公信力不足意味着未来协会发展还拥有大量可整合业务和资源。而如何克服协会运营问题实现上述愿景,我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工作:一是提升会员企业获得感;二是提升协会影响力。因此,我建议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四川省供应链服务行业协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名称待定)。

(一)平台功能

1.业务撮合。平台基于协会丰富的客户资源优势,以“分享创造价值”的理念,推动会员企业在协会内部分享供给和需求,发布贸易、投资、项目合作等信息。同时平台还主动搜集、链接外部需求,并为会员企业进行精准匹配和智能推送,提供优质高效的需求撮合和商机推荐服务。

2.政策搜集解读。对接中央和基层政府资源,主动搜集、解读服务于行业的奖补政策,助力会员企业申报项目、申请支持等。同时兼备党和国家方针战略、与行业相关的政策、动态等宣传,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架起沟通和互动的桥梁,成为会员企业快速了解国家政策的便捷网媒和主渠道。

3.国际贸易支持。依托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功能及业务通道,打造位于“单一窗口”前段的国际贸易全业务办理平台,为会员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

4.金融功能。平台基于业务撮合、国际贸易支持能够形成大量贸易数据落地,以此与金融、信用保险等机构对接,个性化设计金融保险产品或者推动争取金融机构设立资金池或授信,以解决会员企业的金融问题。

5.孵化内循环企业/品牌。内循环是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战略性研判,同时也是接下来很长一段时期,国家发展的大前提、大背景和大方向。通过智能识别、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分析系统等高新技术并结合在业务撮合过程中创新开拓商机及金融机构的加持,从而孵化出供应链内循环的优势企业。

(二)平台效益分析

1.深化会员企业服务。“分享创造价值”的理念引导协会内龙头/品牌企业将优质资源投入协会,同时,建立奖补制度,以减免会费、辅助宣传、培训支持等方式刺激龙头/品牌企业将优质资源投入协会的积极性,确保平台发展初期稳定的业务信息来源,并逐步打造出常态化业务撮合平台。

2.以撮合促聚合。业务撮合常态化后,随即进行数据分析,量化协会产业优势,并通过大力宣传、推广,不断吸引新企业、新会员入驻发布、接取业务,推动全省各大产业不断实现“1+1>2”的产业聚合效应。

3.拓展协会收入来源。建立详实可行的制度,固化业务撮合费率,在服务企业的同时,收取合理的管理费用以贴补协会开支。

4.推进国际贸易业务。以报关行形式,背靠四川“单一窗口”在实现国际贸易全业务办理,同时实现数据本地留存,为企业快速查询、对账等提供便利,同时为下步与金融机构对接奠定基础。(企业若担心数据外泄,可通过与协会签订保密协议进行约定)

5.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以数据池换金融池。”(不解释!)

6.拓展团队人员能力提升。业务撮合过程中,资源调度、项目进程把控以及如何有机分配撮合业务均对业务经办人提出了高标准管理要求。

7.打造全省行业政策高地。密切关注相关国家供应链投资和贸易政策,努力打造现代供应链发展及投资国际论坛,充分把握产业链和供应链融合创新发展趋势。

8.助力协会实现5年规划纲要目标。据分析,平台能够为协会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有效提高协会的影响力和会员企业的获得感,为协会5年(2021—2025年)规划纲要落地打造出更多的可能性。

(三)存在的困难

目前,平台还处于方案完善初期,相当于仅仅是一个想法,下步还需要进行大量的企业需求调研,拟制可行性分析、可研报告,工作量大。加之平台建设还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谁来投、谁来做、谁来管?”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受后疫情时代的影响,为项目调研增加了太多不确定、不可控的因素。

建议先行对该项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进行明确,再拟定推进计划并陆续开展相关工作。(四川物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田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