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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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5-19    来源:   浏览次数: 1043
【工业互联网】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三个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经信发〔2021〕2号)要求,现就申报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企业参照《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编制《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附件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将《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推荐表》(附件1)及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送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处(电子文档发邮箱893103781@qq.com)。

二、申报方向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经信发〔2021〕2号),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申报项目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三)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产品研发

(五)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

(六)支持重大示范项目

(七)支持企业上云用平台

三、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28日。

四、申报要求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的项目。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2《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企业需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投入包括硬件、软件研发投入(含硬件购置与开发、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以及人力投入(含研发、运营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其中研发类项目人力投入不超过总投入的50%,其余项目人力投入不超过总投入的30%)。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研发及运营人员的工资表、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

(二)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如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三)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四)市经信局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内部审核,并按程序提出补助建议;

(五)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4日

 


 

成都市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

申报

 

一、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平台服务企业数超过200家且设备连接数超过5000台。

(二)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自然年平台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企业在内网改造、标识应用、云平台建设及系统联网应用等方面实施集成创新应用,聚焦工业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汇聚、分析、交互等全生命周期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实现工业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开发利用,形成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并具备推广应用可行性;

3.项目数字化改造部分投资100万元以上(数控生产等设备投入除外),使用效果良好,具备较高的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

4.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支持标准:

按照项目建设投入(包括智能控制系统、网络设备、网络服务租赁、云服务租赁、设备联网改造等)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

(一)服务商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在各产业开展应用服务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2.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自然年标识解析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应用企业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开展应用的企业,上一自然年新增标识注册量不低于500万条且新增解析量不低于2000万次

2.支持标准:

上一自然年新增标识注册量每超过500万条且新增解析量超过2000万次,给予10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产品研发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应具有3个以上的应用案例,形成一定的行业或区域示范引领效果,具有可复制性,对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带动作用明显;

4.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支持标准:

对企业研发的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工业大数据系统、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工业APP、标识解析等已实现产业化的产品,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五、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

(一)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单位

(2)为国内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供企业诊断、规划编制等咨询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3)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收入不低于100

2.支持标准:

经综合评定,按照上一自然年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合同实际结算收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


(二)购买咨询服务的企业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上一自然年已完成企业数字化咨询服务、智能化改造咨询服务的本市企业

2.支持标准:

经通过综合评定,按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

1.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2)在上一自然年通过国家认定机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

2.支持标准:

对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支持重大示范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在我市

2.联合体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3.上一年度获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工业互联网项目。

(二)支持标准:

1.对获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国家部委工业互联网优秀项目,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获批国家部委立项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类项目,按其获得中央财政实际到位资金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对于特别重大的工业互联网项目或大型展会、赛事等活动,报市政府审定后,给予重点支持。

 

七、支持企业上云用平台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1.围绕企业业务上云、设备上云及上云成效三个方面进行星级综合评定。

 

子类
子域
三星
四星
五星
业务上云
基础云服务
计算资源
实现任意6项子域内容,并根据上云成效综合评定。
实现任意8项子域内容,并根据上云成效综合评定。
实现任意10项子域内容,并根据上云成效综合评定。
存储资源
数据库
管理工具
数据安全
业务安全
网络安全
工业系统安全
云灾备
工业APP应用
研发设计应用
研发设计案例库
研发设计协同
生产排产管理
制造执行系统
供应链关系管理
采购管理
物流管理
企业资源规划
电商系统
客户资源管理
客户服务
其他工业APP应用
数据上云
基础数据
设计数据
生产数据
物流数据
销售数据
服务数据
设备上云
设备接入
高能耗设备
通用动力设备
新能源设备
智能装备
其他设备
边缘计算
数据处理
数据分析
设备服务
设备台账
设备点检
工单管理
维修保养
实时数据
数据报表
信息追溯
组态画面
异常报警
反向控制
执行优化
2.对评为上一年度成都市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分别给予上云费用30%、40%、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更多详情

联系人:秘书处  028-68488861

邮 箱:569894049@qq.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黄荆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