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第三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 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 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 信厅企业函〔2021〕79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 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 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村 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 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 重点产业縫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 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1. 在四川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我省培育认定的“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高成长型、行业“小巨人”企业。其他创新能力强、 市场竞争优势特别突出的中小企业可择优推荐。已列为工业和信 息化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不再推荐报送。
2. 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 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 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 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 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 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緑 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 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 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 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2. 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一1亿元(不含),且近 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 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 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 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 (含)以上, 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 破。
2. 截至上年末,企业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 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4. 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 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 上;
行业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
6. 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 录。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 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 ,技术支持电话: 0571-56137700 )o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 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上传,并提交书面申报村料 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初审核实后,于2021年5月12日前将加盖 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上均一式两份), 企业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五份,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 受理。
四、有关要求 •:
(一) 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 政策性指导,认真组织企业按要求申报。
(二) 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填报企业在重点领域、基 本条件、分类条件和必备指标等方面的符合性初核力度,保证申 报工作有效进行。
(三) 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 报企业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方式
四川省供应链服务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28-68488861
邮 箱:569894049@qq.com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黄荆路32号
附件:1.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 佐证材料(供参考)
3. 市州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四川省供应链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