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发展专项】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成都市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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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5-17    来源:   浏览次数: 884
 

【新经济发展专项】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成都市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根据《成都市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19〕12号)、《供场景给机会加快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0〕34号)、《2020成都新经济“双千”发布会策划传播和执行费用补助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应用场景示范区

(二)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三)创新应用实验室

(四)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

(五)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项目

(六)2021成都新经济“双千”发布会策划传播和执行费用补助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通过“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实行全程网上申报。(项目申报身份获取、项目填报详见申报指南)

(二)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申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新经济主管部门要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形式确保项目的真实性,财政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税收解缴关系进行核实。

(三)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市新经济委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四)申报阶段通过服务平台全程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委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五)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7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21年5月 

 

 

应用场景示范区申报

 

一、申报对象

运营我市产业功能区(产业园区)的,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专业化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区新经济工作推进机制体制完善。制定有产业功能区(产业园区)新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和“两图一表”,建立有新经济工作专班和企业服务专员,有场景建设资金计划及持续投入保障和配套政策;

(二)示范区内需具有较强的产业聚集效应或主导产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显示度、标识度,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有强大的吸引力、带动力;

(三)应用场景示范区内建有天使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基金,对落地在示范区内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的企业进行投资;

(四)应用场景示范区需根据自身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成生产、生活、生态、治理四大类典型应用场景不少于5个(其中当年度申报的市级示范应用场景不少于1个),且有1个以上国内领先、有一定影响力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场景。

美好生活场景重点关注体育、会展、美食、音乐、旅游、文创等跨领域融合拓展的创新消费、品质文化生活场景;

智能生产场景重点关注5G、大数据、物联网等关键基础技术快速发展催生的智能制造多元化应用场景;

宜居生态场景重点关注低碳能源、污染防治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开展的生产体系、生活方式、生态环境绿色化场景。

智慧治理场景重点关注智能感知、边缘计算、通信网络等技术支撑智能感知设施、管理平台建设的数字孪生城市场景。

三、支持标准

对入选应用场景示范区的产业功能区专业化运营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等奖打分区间90分以上,奖励金额200万元;二等奖打分区间80—89分,奖励金额100万元;三等奖打分区间70—79分,奖励金额50万元;优秀奖打分区间60—69分,奖励金额30万元。

四、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并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必须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已投入运营;同一项目获得过市级财政资助的(例如未来场景实验室孵化的项目、已立项的科技项目等)不能重复申请奖励。

(二)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的技术提供方应在本项目领域获得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3件软件著作权,具有创新性、公共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形成完整行业解决方案。

(三)由2家以上(含2家)单位合作完成的,只能由主要完成单位或排名第一的单位申请;同一家企业或机构每年累计申请项目原则上只能1项。

三、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在量子科技、卫星互联网、边缘计算、5G等高新技术领域,以产业功能区或产业园区为载体,开展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的高精尖生产场景

在国际消费、社区生活、新型消费、文旅运动等领域,以公园城市、休闲之都为特质的高识别性生活场景

在工业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开展城市生态修复、绿色生态网络构建的创新性生态场景

在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社区治理领域,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效能治理场景

四、支持标准

对承担示范场景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项目建设成本)。

一等奖按得分排名取前3名,奖励金额100万元;二等奖得分80分以上,奖励金额70万元;三等奖打分区间70—79分,奖励金额50万元;优秀奖打分区间60—69分,奖励金额30万元。

五、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7时。

 

 

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牵头单位是行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或平台型企业,聚焦物联网、操作系统等领域的底层应用接口和标准规范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突出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成果积累和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带领中小企业开展集群创新,探索场景应用,营造产业生态。

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实施条件和经费保障,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

三、支持措施

(一)给予“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授牌;

(二)投资支持。对已获得创新应用实验室认定的,由新经济天使基金联合社会资本,按照《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实施细则》的投资方向和直接投资管理程序,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直投支持;对已获得创新应用实验室认定且已签署A轮融资领投协议的,由新经济天使基金子基金给予跟投支持。

四、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我委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7时。

 

 

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二、支持领域及方向

按照市级部门提需求,企业揭榜挂帅的方式,重点支持以下12个方向,实行竞争申报、择优遴选,每个方向拟支持1-2个项目

(一)美好生活

1. 城市有机更新

中心城区老旧社区往往面临着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的最迫切需求。从场景理论的内涵入手,聚焦老旧社区修补,探讨宜居生活场景、文化活动场景、旅游消费场景等场景化与老旧社区修补的关系,针对成都多元化老旧社区特征,提出相应社区场景模型及构建策略,为其他城市的社区修补实践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老旧社区的人居环境品质和居民幸福感。

2. 夜间经济新消费

近年来我国夜游市场不断状大,夜间经济需求市场旺盛。夜间消费场景为城市的夜晚注入活力。以夜景营城为导向,推进夜景营城的智慧化、智能化,从夜环境形象提升、消费场景引入、夜间运动安全保障等多个角度研究夜间智慧生活的发展,为公园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3. 智慧教育

加强教育督导目标管理,实现教育督导工作管理向“服务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打造动态监控、教育均衡化数据统计、督导智慧评估等场景,建设以实现教学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为目标的智慧教育督导平台。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普适性智慧校园解决方案,打造智慧教室、虚拟实验室、在线学习、应急组织等教学场景。构建覆盖全市教育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和使用体系,推动研究教育数据开放和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市”-“区县”-“校”纵向业务和市-区县本级横向业务数据的全面互通,为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教育服务提供数据支持和条件保障。

4. 生命健康

基因科学等生命健康领域研究及应用,相关技术或产品在病原体、遗传病、公共卫生、农业、司法等领域的场景应用。智慧养老相关创新产品的应用和服务模式的更新,打造远程健康管理、智慧监护、紧急呼叫、预警响应等场景,探索解决中低收入刚需老年人“不愿住”“住不起”“住不进”养老院难题和长期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

(二)智能生产

5. 通用航空

探索通用航空在工业、农业、林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领域,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拓展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等方面的场景应用并开展商业模式验证。

6. 城市数据融通应用

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尝试在自然人、法人自主授权并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集中开展政务、企业、个人数据的各类市场化增值服务。探索建设社会数据融通平台,形成社会数据流通闭环,培育“数据不见面、可用不可见”的新型数据交互模式。

7. 无人农场

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技术、生物技术与先进种养殖工艺,通过应用无人驾驶智能农机、无人机、智能感知、智能浇灌(施肥)等装备,构建全天候、全过程、全空间的耕整、种植、田间管理、收获农作物生产全程无人自主作业场景。减少人工用量,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土地和肥料农药的利用率。推动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有机融合,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智慧型“五良”融合现代农业园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城市治理

8. 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

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信用积分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信用元素嵌入市民住、行、游、购、娱等多场景应用,构筑信用应用服务生态圈,促进信用新经济发展,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促进国际营商环境建提升。

9. 智慧公交

探索提升公共交通自我造血能力的新模式、新业态,例如以提升人的出行效率与舒适体验为核心,打造智慧公交站台,提供共享充电、自助取货、自助商业推广等新型多媒体媒介功能,满足市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的同时提升站台环境品质,提高乘候车舒适度。研究基于客流分析的智能调度的创新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帮助公交公司掌握不同时段的乘客信息,包括乘客数量、上下车乘客数量、分段乘客数量统计、旅客去向统计、超载分析等功能,以数据为基础,在实现车辆智能调度,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

10. 智能建造与智慧建筑

随着建筑以BIM+GIS为数据载体,以装配式建筑为核心的建筑工业化改革是未来建筑行业发展的方向之一。探索以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将智能建造应用在建筑工程建设各环节,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通过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BIM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实现建筑全产业链边缘数据集成,实时监测建筑物结构状况和安全状态,为构建数字孪生城市提供支撑。

(四)宜居生态

11.“碳中和”资源循环利用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大幅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不仅要加快实现能源利用结构优化和能效提升,还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智能生产、绿色循环为中心,破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智能化瓶颈,加速推进再生资源循环能力提升,推进绿色循环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城市环境治理能力和再生资源利用能力。

12. 污染源智能管治

面对目前大气、水、土壤监测管治中“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和“避免环保一刀切”的难点,构建网格化环境监测、精细化污染溯源、智能化线下推送的“生态大脑”。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为手段实现精准治污、科技治污、依法治污。针对环境监测管治中第一时间发现、排查、解决问题的难点,通过“以算代测”实现网格化监测,降低硬件投入成本;通过智能化污染源研判简化人工排查流程;通过精细化消息推送联动线下响应,各部门履职尽责。推进环境监测管治从信息化走向智能化、从硬件主导走向算法驱动、从人工决策走向自动研判。

三、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我委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7时。

 

 

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二、支持领域

(一)经认定的2021年新经济梯度培育入库企业中的准独角兽企业。

(二)2020年度在成都市以外地区的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

三、支持措施

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开拓外地市场,对2020年度市外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我委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7时。

 

 

2021成都新经济“双千”发布会策划传播和执行费用补助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二、支持领域

策划传播或执行纳入2020成都新经济“双千”发布会年度计划内的发布会项目。

三、支持措施

按不超过20万元/场的标准对“双千”发布会项目策划传播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按不超过10万元/场的标准对“双千”发布会项目执行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

项目策划传播费用和执行费用与项目合同中对应费用金额的差额大于或等于补助金额的,按标准给予支持;若差额小于标准的,则仅补助实际发生的差额费用。

项目策划传播费用和执行费用以项目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核定为准。项目合同金额以牵头或承办单位与项目策划传播和执行机构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

四、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我委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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