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联合会关于申报第十一届成都百强企业等榜单(2021成都企业100强、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和民营企业100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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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5-04    来源:   浏览次数: 732
 成都企业联合会关于申报第十一届成都百强企业等榜单(2021成都企业100强、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和民营企业100强)的通知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产业功能区,各行业协会及商会,各有关企业:

成都企业联合会借鉴全球500强及中国企业500强审评排序的成功做法,配合我市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的实施,已连续10年开展了成都企业100强的排序、分析、评选、发布工作。同时,编写和发布了年度《成都企业100强发展报告》,致力于将百强发布会打造成宣传优秀企业、研判发展形势、分享管理经验、交流合作共赢的优秀平台,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企业家、支持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由此得到了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四川日报、成都日报、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凤凰卫视、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等30余家国内新闻媒体也纷纷跟踪报道,对我市企业提高认清自己所处的地位,厘清发展瓶颈和路径,进而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政府相关经济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的发展规划和战略措施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了紧扣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高质量发展攻坚年”部署,全面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开创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要求;为了夯实实体经济,深化供給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高效化、高端化,切实增强制造业在中高端市场的竞争能力,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为引领,围绕重点产业集聚高端资源,打造一批千亿集群、百亿企业的目标;为了在新常态下继续有效的帮助我市大企业大集团搭建平台载体,更好更及时的为企业发展做指引及宣传,实现调结构稳增长,加快培育一批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标杆企业、领军企业的重任,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第十一届成都企业100强(即“2021成都企业100强”、“2021成都制造业企业100强”、“2021成都服务业企业100强”和“2021成都民营企业100强”)和“成都民营企业就业20强”的申报、评审、排序工作,并编写和发布相关百强企业的分析发展报告。

今年的申报、评审及排序工作我会仍然遵循不收费的原则,坚持企业自主申报、商(协)会及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申报,各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予以大力支持和推荐。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成都企业100强的目的及意义:

现阶段,全球经济增长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企业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加之受新冠疫情的冲击和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和压力,在这种复杂形势下,成都企业如何面对新经济新业态增生,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劳动纠纷矛盾凸显就显得至关重要。而成都企业联合会今年将举办的“第十一届成都百强企业榜单发布暨2021中国成都—企业发展峰会”,其目的就是要在认真总结成都百强企业历届评选与发布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百强企业评选延伸到“新经济产业”、“行业领军企业、成长性企业”等领域;深化“百强企业”发展报告的分析和研究,全面反映全市各产业、各行业发展状态和水平;努力作好“百强企业”的发布,提高“百强企业”发布层级和影响力,树立产业发展新标杆、新典型,充分发挥成都“百强企业”在推动成都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申报资格:

1.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区(市)县经信局,开发区,各地企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在成都市辖区注册的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和各类资产经营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成都企业100强(综合类、制造业、民营企业、服务业)”的首要条件: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的企业均可申报2021成都企业100强;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6亿元以上(含6亿元)企业均可申报2021成都市制造业企业100强或2021成都市民营企业100强;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的服务业企业均可申报2021成都市服务业企业100强。每个企业根据自身企业类型和条件,选择申报上述三种类型企业中的1-3种,四种类型申报表的表式及内容完全一致。

申报“成都民营企业就业20强”的基本条件:2020年吸纳就业人员达3000人以上。

2.总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中央在蓉企业,亦可参与成都企业100强等榜单的申报排序。

3.属于集团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因其财务报表最后要合并到集团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去,所以只允许母公司申报,若母公司不申报,其子公司也可申报。对其他符合条件,统计数据又具有公信力的企业均可申报。

三、指标填报

申报“成都企业100强”和“成都民营企业就业20强”的企业要如实填写“2021成都企业(综合.制造.服务.民营)100强和成都民企就业20强申报表”。要求填满申报表所列的指标和其它企业信息。必须填报的6项指标是:①营业收入、②净利润、③资产总额、④所有者权益、⑤纳税总额、⑥从业人数。(见附件1-3)

申报企业要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申报表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交经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经信局、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盖鲜章的报表(副本)。

四、申报方式和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6月10日。

五、审定、发布和宣传

“2021成都企业100强(综合类、制造业、民营企业、服务业)”和“2021成都民营企业就业20强”的评审排序结果,由成都企业联合会将申报材料汇总初审、录入整理后,报成都市百强企业指导小组最终审定确认,大约于2021年9月召开发布会、编撰《成都百强企业特刊》、作出《2021成都企业发展报告》,并将在第十一届成都百强企业榜单发布会暨2021中国成都--企业发展峰会上给入榜企业授牌及颁发证书,将协调新华社、今日头条等各主流媒体作深度报道宣传。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将在入围2021百强企业的单位中选择部分企业家,推荐給新华网作深度访谈和免费的宣传报道。

 

 

                      四川省供应链服务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  028-68488861

 

 

行业分类

 

一、成都企业100强所属行业分类

包括:农、林、渔、畜牧业;煤炭采掘及采选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及生产业;建筑业;电力生产业;制造业(同制造业企业、民营企业100强,详见二);服务业(同服务业企业、民营企业100强,详见三)

 

二、成都制造业企业(含民营企业)100强所属行业分类

包括:农副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加工制造业;乳制品加工业;饮料加工业;酿酒制造业;烟草加工业;纺织、印染业;纺织品、服装、鞋帽、服饰加工业;肉食品加工业;木材、家具等产品业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业;生活消费品(含家用、文体、玩具、工艺品、珠宝等)加工制造业;石化产品、炼焦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医疗设备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建材及玻璃等制造业;黑色冶金及压延加工业;一般有色冶金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加工工具、工业辅助产品加工制造业;工程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制造业;工业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制造业;农林业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制造业;电力、电气等设备、机械、元器件及线缆制造业;电梯及运输、仓储设备、设施制造业;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制造业;家用电器及零配件制造业;黄金冶炼及压延业;电子元器件与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零部件制造业;通讯器材及设备、元器件制造业;办公、影像等电子设备、元器件制造业;汽车及零配件制造业;摩托车及零配件制造业;航空航天及国防军工业;船舶工业;动力、电力生产等装备、设备制造业;综合制造业(以制造业为主,含有服务业);其他制造加工业。

 

三、成都服务业企业(含民营企业)100强所属行业分类

包括:能源(电力、热力、燃气等)供应、开发、减排及再生循环服务业;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业;陆路运输、城市公交、道路及交通辅助等服务业;水上运输业;港口服务业;航空运输业;航空港及相关服务业;电信、邮寄、速递等服务业;软件、程序、计算机应用、网络工程等计算机、微电子服务业;物流、仓储、运输、配送服务业;矿产、能源内外商贸及批发业;化工产品及医药批发及内外商贸业;机电、电子批发及内外商贸业;生活消费商品(含家用、文体、玩具、工艺品、珠宝等)内外批发及商贸业;粮油食品及农林、土畜、果蔬、水产品等内外批发商贸业;生产资料批发及内外商贸业;金属内外商贸及加工、配送、批发零售业;综合性内外商贸及批发业、零售业;汽车及摩托车商贸、维修保养及租赁业;电器商贸批发业、零售业;医药专营批发业、零售业;商业零售业、连锁超市;家具、家居专营批发业、零售业;银行业;人寿保险业;证券业;财产保险业;其他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投资经营管理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及房屋装饰、修缮、管理等服务业;餐饮业;旅游、宾馆及娱乐服务业;公用事业、市政、水务、航道、港口等公共设施的投资、经营与管理业;人力资源、会展博览、国内外经济合作等社会综合服务业;科技研发、推广及地勘、规划、设计、评估、咨询、认证等承包服务业;文化产业(书刊出版、印刷、发行与销售及影视、广播、音像、文体、演艺等);信息、传媒、电子商务、网购、娱乐等互联网服务;综合服务业(以服务业为主,含有制造业);综合保险业;教育产业;其他服务业。